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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交通系统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 |||||
| (索引号:N0170-0202-2007-01057 生成日期:2007-03-29 发布机构:南阳市交通局)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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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交〔2007〕57号
南阳市交通局 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交通系统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 知 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目前,我市交通事业正处在发展改革的关键时期,局党委需要及时掌握及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以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和矛盾,为全市交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交通系统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切实解决晚报、漏报、瞒报紧急突发事件的现象,根据中办、国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的有关要求,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全市交通系统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范围 凡涉及交通系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紧急灾情疫情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都属于紧急突发信息。主要范围包括:聚众堵塞公路及收费站点等,严重阻碍交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严重阻碍交通重点建设工程施工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强行阻碍或以暴力手段干扰或阻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公路收费人员正常收费的重大案(事)件;重、特大交通事故;影响重大的危害国家交通重要设施的事故;洪水、岩崩、滑坡造成重要交通中断以及因天气原因致使公路、航道封闭的重大事件;因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中断的重大事故;公路施工企业发生伤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重大施工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和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运输事故;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一般等级及以上的水上交通事故;对已在酝酿之中,可能导致群众集体上访的重大隐患;集体上访10人以上及其他重大信访事件;群众普遍关注和新闻媒体及互联网报道的有关南阳交通敏感热点问题;其它重大事件、案件及互联网报道的有关南阳交通的敏感热点问题;其它重大事件、案件、事故、灾情、疫情虽然未达到规定范围和标准,但发生地方敏感、人员身份特殊、持续时间较长、社会影响较大或有其它特殊情况的突发性事件等。 紧急突发性事件信息报送时要注意要素完整、准确。包括以下几方面: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热、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二、全市交通系统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形式 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实行初报、续报和终报制度。初报指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先通过电话口头报送,随后尽快形成文字材料书面报送;续报指对紧急突发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续报指紧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对整个事件的发生及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报告。 各单位、各部门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向市局报送信息的初报、续报和终报渠道为:通过电话口头形式和书面传真形式报市局办公室(电话:0377-63136322;传真:0377-63897571);同时书面形式要通过南阳市交通局电子邮件信箱(nyjiaotong@126.com)进行网络报送,紧急突发事件信息在网络报送后要及时以电话告知(电话:0377-63136322、63132168)。 三、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 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实行逐级报送制度。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地管理单位和部门要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县市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在接到紧急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市局报送,从事件发生到报告到市局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件发生后的4小时。紧急信息的报送要实行领导审签制度,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紧急报送工作领导责任,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及时真实。 特别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立即向市局报告,从事件发生到报告到市局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件发生后的2小时。同时,将情况要及时报告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并及时续报事故调查和处理等情况。 四、建立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全市交通系统各级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紧急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工作,强化向市局报送紧急信息的责任,明确相关责任人,层层建立责任制。市交通局成立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合太 市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文珍 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 赵润武 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侯政敏 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 吴书清 市交通局路政运管科科长 王国俊 市公路局党委书记 高贤信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姚 磊 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处长 李云梅 市海事局局长 王文东 市质检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侯政敏(兼) 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也要结合单位和部门实际情况建立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并将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情况报市局办公室。 从2007年起,市交通局将定期对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对能够及时准确报告紧急突发性事件信息、信息报告质量高的提出表扬;对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单位在市交通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该单位涉及办公室工作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评先资格,并要求有关单位限期写出原因及整改措施,报市局办公室,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全市交通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具体办法,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并抓好督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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