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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引号:N0170-0202-2007-06139 生成日期:2007-09-28 发布机构:南阳市交通局)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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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交路运〔2007〕139号 南 阳 市 交 通 局 各县市区交通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宛政安办[2007]9号和宛政办明电[2007]10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系统的实际,经局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全市交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市交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全市交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宛政安办[2007]9号和宛政办明电[2007]10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系统的实际,经局安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全市交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道路交通法》、《消防法》等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落实年”和“攻坚年”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化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公路养护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消除隐患,强化执法,严格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强化内部约束机制,促进安全生产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 (一)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企业和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1、道路运输企业(各县市区交通局、市运管处负责组织落实) (1)取得有关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帐情况。 (2)清理个体挂靠车辆情况,加强对“挂靠”经营的个体运输户、私营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3)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的措施及落实情况;严格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处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督促其依法参加学习、考试的情况。 (4)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对车辆投保法定保险的情况;对应当报废的车辆依法办理报废手续的情况。 (5)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的有关要求及例行保养制度的情况。 (6)加强对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按规定在沿途休息情况;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加强对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 (7)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辆终端(GPS和行驶记录仪等)以及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承运剧毒化学品车辆是否载明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携带运输通行证,按照指定的线路、时间和速度行驶。 2、公路养护施工单位(各县市区交通局、市公路局、县乡处负责组织落实) (1)从事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施工许可的相关手续,以及制定相关施工保通方案的有关情况。 (2)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的规定,在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标志和养护安全设施,以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情况。 (3)在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现场按规定安排专职人员,做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等情况。 3、水上运输企业(各县市区交通局、市地方海事局负责组织落实) (1)经营资质及其主管人员、船员、港口、码头仓储作业人员取得资质情况;旅客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 (2)老旧客滚船的安全技术检验和运行情况,建立车辆绑扎、恶劣天气停航、防止超重车辆上船和防止船舶航行碰撞情况。 (3)船舶通讯、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未执行船舶修理计划使船舶带病营运情况。 (4)船舶管理公司对代管船舶实施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只收取管理费用未实施安全管理问题。 (5)航运公司特别是中小航运公司对聘用船员的把关情况,对聘用船员的资格、适用能力的考核、上船前的培训情况;按最低配员要求足额配备船员情况。 (6)从事港口、码头危险货物装卸、仓储作业企业取得合法港口、码头经营许可证情况;危险货物堆存地点、仓储设备符合安全标准情况。 (7)港口、码头作业部门为控制船舶超载装卸、客运站点超额售票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4、人口密集场所(本单位负责组织落实)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四、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以局长刘合太为组长,副局长赵润武、王谊卿、付中玉为副组长,吴书清、张保印、王建义、高贤信、李云梅、姚磊、吕金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路政运管科,张保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和局直属有关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机构。 (二)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2007年6月1日至6月20日前为安排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营造整治氛围,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并与6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局路政运管科。 2、自查自改阶段:2007年6月21日至7月31日为自查自改集中整治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3、督查检查阶段:2007年8月1日至8月20日为督查检查阶段。在此期间,市、县两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组成督查、检查组,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各地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情况。各单位要将自查自改自我总结于8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局路政运管科。届时,各级人民政府也将组织督查组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望各单位做好准备。 4、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成效,在8月21日至11月30日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落实。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重点、整治措施。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公路养护施工、人口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单位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单位要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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