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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交路运〔2007〕273号
南 阳 市 交 通 局 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交通局、局直各单位: “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旅游开始进入旺季,人员出行大量增加,新的运输和旅游高峰将会出现,交通安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为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保障黄金周旅客运输安全、优质、有序进行,现就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十一”黄金周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道路运输繁忙,事故隐患也会相应增加,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重大事故很有可能发生。各单位要成立“十一”旅游黄金周运输指挥机构,严格考核监督,制定应急预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交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完善具体、行动上坚强有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事故。 二、搞好运输组织调度工作。各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提前做好节日客流调研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输方案,加强运力调度,预留充足备用的运力。在客流集中时,及时组织加班、包车等运输形式疏散旅客,保证旅客不滞留。 三、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结合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在“十一”前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议,督促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检查重点是客运车辆、汽车站、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营运客车技术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带病运营、超员营运、超时运营。凡执行旅游包车任务的必须完善包车手续,驾驶员和车辆必须是A级,驾驶员要有专门领导谈话,车辆要专人检查。旅游包车两台要有管理人员带队,包车三台以上要由公司领导带队,同一车组的必须同时出发,严禁司乘人员私自外出进行包车运输,杜绝违章运营、疲劳驾驶现象的发生。运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四项机制”和“三关一监督”制度,加大对农用车、黑车和无准运证的车辆参与黄金周营运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黑车、报废车参运,禁止其一切非法营运行为;严禁运输车辆站外经营、倒客、甩客、超速超员等行为,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要督促汽车站认真做好“三品”查堵工作,严禁携带“三品”上车;严格按客车定员售票、进站、发车,同时要对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完善各项安全救援设备、设施;加强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水上安全监督。各交通主管部门和海事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四项机制”和“三关一排查”制度,结合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加大对辖区水域的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大对旅游库区船舶尤其是丹江水库、鸭河水库、石门水库、麒麟湖、白河游览区等重点旅游库区船舶的现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同时要加强其他库区、河流等水上旅游点和渡口的安全管理。“十一”黄金周前要对从事运输的客滚船、客渡船、旅游船、高速客船和普通客船的消防、救生设备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船员适任、船舶适航。严格落实现场监督管理制度,做到“组织、人员、职责”三落实。要加强水上巡航,坚持签证制度,完善救援机制,落实救助船舶。配合县乡政府加大库区、渡口、渡船、码头的监管力度,对渡口、渡船要有专人监管,坚决杜绝“三无”船舶参运。要加强“三品”的查堵工作,严禁超员船舶出航,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五、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施工安全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施工安全管理的重点是检查施工机具和交通工具的技术状况,防止施工机具和交通工具带“病”运行;要对操作人员熟悉操作规程的程度进行检查,并对各类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要加强对人员集中的施工场所和驻地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范;要对道路桥梁隧道施工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做好公路保通保畅工作。各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要制订科学合理的道路维修和养护计划,严格路政管理,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桥涵)的整治力度,及时清除交通路障。对容易发生堵车的旅游景区路段,要派专人值守,加强现场指挥,要在险路、险桥、弯道、窄道、设立警告、限速和鸣号标志,应加强对易发地质灾害路段的检查监控,必要时改道通行。各收费站在黄金周要增开通道,为旅游及其他车辆提供方便。确保“十一”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七、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各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制订运输组织和安全生产救援等各项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好运输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运输突发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问题,立即启动预案,把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八、落实节日值班。各交通主管部门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落实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工作。节日期间要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要确保领导带班到位、人员值班到岗、通讯联络畅通。要密切注意本地区、本单位运输安全动态,发现问题,妥善处置,重大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确保上传下达、全力以赴做好黄金周期间运输安全工作。各运管、海事部门和宛运公司要按规定及时向市运管处和市海事局上报旅游班(船)次和承运旅游人数,市运管处和市海事局除每天向厅运输局、海事局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外,还要向市假日办报情况。 市局假日值班电话:61600001 61600002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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