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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市交通局关于开展《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活动的通知 | |||||
| (索引号:N0170-0202-2008-07032 生成日期:2007-09-28 发布机构:南阳市交通局)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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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交法〔2008〕32号 南 阳 市 交 通 局 关于开展《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 行政执法禁令》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交通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的通知》(交体法发〔2007〕683号),省厅以豫交法〔2007〕21号文件转发了此通知。结合目前我市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现状,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部厅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要求,经市交通局研究,决定在全市交通系统广泛开展《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以下简称《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以下简称《禁令》)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忌语》和《禁令》活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行以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为主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交通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增强,交通执法形象明显改善。但是,少数执法人员语言不规范、不文明,执法中重收费轻管理、重处罚轻程序、重实体轻规范,随意执法,越位执法,以权谋私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市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开展《忌语》和《禁令》活动,严格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一步严明执法纪律,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对于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这是交通系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交通,全面推进依法治交,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努力做好“三个服务”,实现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忌语》和《禁令》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迅速掀起活动热潮,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划分阶段,切实抓好活动的贯彻落实 为使整个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市局把《忌语》和《禁令》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宣传教育阶段,集中查摆阶段,组织整改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阶段(时间2月15日—3月5日) 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对《忌语》和《禁令》的学习宣传教育。要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认真研读,逐条学习。在学习宣传中要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要与学习宣传《河南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相结合,从正反两个侧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言行,提高文明程度;二要与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起来,将《忌语》和《禁令》的要求量化为具体执法标准,作为执法和考核的重要措施;三要与《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对不规范行政执法和公路“三乱”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修订稿)》结合起来,对违反《忌语》和《禁令》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要通过政务公开栏、公路路口、桥梁、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将《忌语》和《禁令》进行公示。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积极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宣传《忌语》和《禁令》。各单位要制定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查摆阶段(时间3月6日-3月21日) 各单位在认真学习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特别是交通执法的实际,认真开展“一对照三检查”活动,即对照《忌语》和《禁令》检查本单位、本部门及执法人员有无执法语言不规范,不文明行为 ;检查本单位、本部门规范执法行为、严明执法纪律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检查本单位、本部门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是否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将交通执法人员执行《忌语》和《禁令》情况纳入接受群众监督投诉的范围,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各单位要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方便人民群众举报和投诉,对群众投诉和举报的事件进行梳理和归纳,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第三阶段:组织整改阶段(时间3月22日-4月12日) 针对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忌语》和《禁令》的各项要求,积极组织认真整改。每个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都要勇于自查自纠,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采取预防和整改措施。执法人员个人整改要形成书面材料,并报本单位领导审核。各县区交通局、局属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要在整改结束后于4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局报告。 三、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制,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为保障活动的顺利健康发展,市局成立以刘合太局长为组长,陈文珍副书记、纪委张宝玉书记为副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具体负责对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各县区交通局、局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要通过正在实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签订责任书、责任状等方式,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违反《忌语》和《禁令》的具体责任,对违反《忌语》和《禁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市局将对重大典型案件在全市交通系统进行通报。各县区交通局、局属单位要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忌语》和《禁令》的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市局也将在适当时候对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以迎接部、厅的检查验收。 附件:1.交通行政执法忌语 2.交通行政执法禁令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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