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列表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南阳市交通局 >> 文章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规范性文件 >> 正文
  关于印发机关物业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 【字体:
关于印发机关物业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N0170-0202-2008-01177 生成日期:2008-06-16 发布机构:南阳市交通局)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南阳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4    

宛交〔2008〕177号 

南  阳  市  交  通  局
关于印发机关物业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局党委专题会议要求,现就机关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决定:
    一、机关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活动由局办公室同局物业管理办公室按照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签订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机关生活区物业管理按照《机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前由局办公室负责)的监督指导下试运行。
    三、局机关办公大楼及公共区域物业管理费从2008年1月1日起计收;机关生活小区物业管理费从2008年7月1日起计收。
    四、机关生活小区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为:已入住业户按100%计收,未入住业户按50%计收。
    五、空调费、水费、电费按各业户实际消耗加合理公共消耗分摊额由物业管理办公室代收代交。
    请各单位、各科室接到通知,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交通局机关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及范围划分
          2、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3、局办公楼及公共区域物业管理的内容
          4、附物业管理办公室经济核算及财务管理规定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关于调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
    关于调整南阳市交通局政务公
    关于认真做好“双节”期间安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政务
    关于集中开展交通领域排查调
    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
    关于做好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
    关于印发《南阳市水运管理规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系统开展
    关于对2008年度春运工作先进
      
    南阳市交通局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