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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 【字体:
关于认真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N0170-0202-2008-01258 生成日期:2008-09-10 发布机构:南阳市交通局)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南阳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4    

宛交〔2008〕258号 

南  阳  市  交  通  局
关于认真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08年中秋节放假3天,国庆节放假7天。为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现就2008年“双节”放假调休日及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节”放假时间安排
    2008年中秋节:9月13日——15日放假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2008年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上班,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双节”放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及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市直交通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各单位要在“双节”放假前,对各类不安定因素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到人,限期整改,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对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搞好“六防”,重点防火、防盗,确保机关安全。
    (三)“双节”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局办公室将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传达、贯彻,切实抓好落实,切实按照要求把“双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和信访稳定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好,部署一定要严密,措施一定要有针对性,要求一定要严格。各单位的节日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及值班电话于9月11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附件: 1、南阳市交通局“中秋节”  值班表
           2、南阳市交通局“国庆节”值班表

 

 

二○○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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