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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交〔2008〕262号
关于印发《南阳市交通局关于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局,局直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南阳市交通局关于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交通局政风纠风评议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南阳市交通局关于开展群众满意的 基层站所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阳市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纠组[2008]18号)和《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议活动实施方案》(豫交[2008]24号)精神,市局决定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议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评议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对交通基层站所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结合省政府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的要求,切实解决存在于基层站所中的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站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行政能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构建和谐交通、建设公路交通大市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评议活动的对象 按照省政府纠风办今年重点评议设在乡镇一级基层站所的要求,结合省厅的指导精神,此次评议的对象为全市交通系统交通运输管理站。 三、评议的内容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实;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认真实行政务公开;杜绝执法、办事不公,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提高服务质量。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落实到位;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四)优化服务环境。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政(事)务公开完善;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五)健全长效机制。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纪律严明;监督机制健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 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市运管局要按照以上基本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评议考核办法,据此对所属基层站所进行检查考核。 四、评议的方法、时间和步骤 评议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2008年8月20日—8月30日)。各县市区交通局和运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和评选考核办法,建立组织机构,确定目标要求。要召开会议,进行层层发动,形成声势,使被评议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认真地投入到评议工作中去。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这些评议活动的目的、要求、内容,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监督检查阶段(2008年9月1日—9月20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组织、安排和指导各基层被评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要根据评选工作的要求,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找出本系统存在的突出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切实加以整改。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组织行风评议代表深入基层,采取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调查、了解行风状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评议意见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为反馈评议意见作好准备。各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在适当时间举行群众现场投诉活动,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投诉,以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各被评议单位要根据自查及反馈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纠”,采取有效措施,边整边改边建。 (三)推荐和考核评定阶段(2008年9月21日—11月10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纠风部门制定的《评选办法》,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考评细则,组织本系统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各县市区交通局和运管部门要对候选单位逐一审核把关,根据分配的名额向市局推荐“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候选名单,并分别附相关资料。市局综合全市情况、审核把关后,向市政府纠风办推荐。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向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推荐的同时,要报送当地纠风办。 (四)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11月11日—11月30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对基层站所评议工作作出自我评估,并写出自评报告,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下一阶段的整改目标、措施。各县市区交通局自评报告与2008年11月15日前报市局纪委办公室。省市纠风办将对“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进行表彰,大力宣传基层行风建设先进典型事迹,并广泛开展学习基层行风建设先进典型活动,把基层站所的行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五、几点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议活动,既是积极贯彻中央提出的“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向基层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和“切实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等要求的具体措施,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省政府“两转两提”要求、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各被评议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评议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政风行风建设这一主题,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为确保评议活动深入开展,市局成立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合太任组长,局纪委书记白烽任副组长,苏平武、吴树清、刘文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纪委办公室,苏平武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突出重点,评议与创建相结合。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协作,形成合力,抓好评议工作。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评建结合,以评促建。要把加强基层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职业道德水平和较强行政、服务能力的队伍。通过这次评议活动,大力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督查,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在评议过程中,要求真务实,切忌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取信于民。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能解决纠正的,要及时解决纠正,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措施。要着重解决好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认真总结经验,构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评议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大力进行宣扬,推动行风评议的深入开展。要通过评议活动,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完善政风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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