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列表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南阳市交通局 >> 文章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应急预案 >> 正文
  关于印发《防范重特大火灾预案》的通知           ★★★ 【字体:
关于印发《防范重特大火灾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N0170-1201-2007-06163 生成日期:2008-05-09 发布机构:南阳市交通局)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8    

宛交路运〔2007〕163 

南 阳 市 交 通 局
关于印发《防范重特大火灾预案》的

通    知

局直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贯彻《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河南省消防条例》,加强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管理,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防范重特大火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防范重特大火灾预案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防范重特大火灾预案

为了切实贯彻《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河南省消防条例》,加强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管理,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指 挥 长:刘合太  市交通局局长

副指挥长:赵润武  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吴书清  市交通局路政运管科科长

          张保印  市交通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建义  市公路局工会主席

          高贤信  市运管处处长

          吕金成  市地方铁路局局长

          靖增金  市汽车配件总公司总经理

          孙启勇  市交通驾校校长

指挥车:豫R-00335  豫R-A2369

防范重点单位:市公路局物资仓库

              市公路局公路技校

              市交通驾校

              市地铁局汽车配件市场

一般防范单位:各单位办公楼、各单位住宅区

救灾措施及办法:

1、学校发生火灾,首先切断电源:在组织群众有秩序疏散的同时,向“119”报警和向主管单位领导报告;立即组织消防队员和职工利用消防器材施救,尽最大努力控制初期火势,等待救援。并力争在火势初期将其扑灭。

2、仓库、市场发生火灾,首先切断总电源;立即组织职工抢救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向“119”报警和向主管单位领导报告;立即组织消防队员和职工利用现场消防器材、设施施救,尽力控制初期火势,等待救援。并力争在火势初期将其扑灭。

3、如火灾发现较晚,难以控制,还应立即向“120”求助,准备救助伤员。

4、(1)接到火警10分钟之内单位负责人应当赶到现场,组织抢救抢险工作。

(2)接到火警20分钟之内,指挥部成员应赶到现场,协调各方人员和力量扑救火灾,疏散群众,抢救物资,抢救伤员。

5、如是友邻单位发生火灾,危及我学校、仓库、市场,相关单位领导和指挥部成员亦应赶赴现场,一方面组织人员协助抢险,一方面采取防范措施,严防火灾殃及我方。

以上预案,望局直属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相应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本预案长期有效,不受人员变动影响,接任者自动替补。

文章录入:zghnny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关于印发《南阳市公路、水路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主办:南阳市交通局 制作维护:南阳市交通局办公室 ICP备案:豫ICP备08106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