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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防范重特大火灾预案》的通知 | |||||
| (索引号:N0170-1201-2007-06163 生成日期:2008-05-09 发布机构:南阳市交通局)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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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交路运〔2007〕163 号 南 阳 市 交 通 局 通 知 局直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贯彻《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河南省消防条例》,加强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管理,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防范重特大火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防范重特大火灾预案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防范重特大火灾预案 为了切实贯彻《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河南省消防条例》,加强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管理,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指 挥 长:刘合太 市交通局局长 副指挥长:赵润武 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吴书清 市交通局路政运管科科长 张保印 市交通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建义 市公路局工会主席 高贤信 市运管处处长 吕金成 市地方铁路局局长 靖增金 市汽车配件总公司总经理 孙启勇 市交通驾校校长 指挥车:豫R-00335 豫R-A2369 防范重点单位:市公路局物资仓库 市公路局公路技校 市交通驾校 市地铁局汽车配件市场 一般防范单位:各单位办公楼、各单位住宅区 救灾措施及办法: 1、学校发生火灾,首先切断电源:在组织群众有秩序疏散的同时,向“119”报警和向主管单位领导报告;立即组织消防队员和职工利用消防器材施救,尽最大努力控制初期火势,等待救援。并力争在火势初期将其扑灭。 2、仓库、市场发生火灾,首先切断总电源;立即组织职工抢救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向“119”报警和向主管单位领导报告;立即组织消防队员和职工利用现场消防器材、设施施救,尽力控制初期火势,等待救援。并力争在火势初期将其扑灭。 3、如火灾发现较晚,难以控制,还应立即向“120”求助,准备救助伤员。 4、(1)接到火警10分钟之内单位负责人应当赶到现场,组织抢救抢险工作。 (2)接到火警20分钟之内,指挥部成员应赶到现场,协调各方人员和力量扑救火灾,疏散群众,抢救物资,抢救伤员。 5、如是友邻单位发生火灾,危及我学校、仓库、市场,相关单位领导和指挥部成员亦应赶赴现场,一方面组织人员协助抢险,一方面采取防范措施,严防火灾殃及我方。 以上预案,望局直属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相应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本预案长期有效,不受人员变动影响,接任者自动替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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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zghnny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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